首页 关于我们 律师简介 合同范本 民事法律 司法解释 理论研究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首席律师
寇迪律师:

所属律所: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法律顾问 金融证券 知识产权   经济纠纷
手机:15957139111
Q Q:1499671749
邮箱:1499671749@qq.com 
网址:http://www.zj4q.com
联系我们

地址:黄姑山路29号颐高创业大厦809室    
联系人: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
电话:      
手机:15957139111
Q Q:
邮箱:1499671749@qq.com
网址:http://www.zj4q.com

 合同范本
杭州律师 > 合同范本 >
土石方运输合同范本
土石方运输合同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总量:                           
(四)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程施工内容
(一)材质:          
(二)工程运距:                                          
(三)装卸地点: 上料点            ,卸料点                 。
(四)运输方式:装料,运料(不含炸药爆破)。
(五)机械车辆:                                          
车辆数:        。                 
(六)计算方式:按车计算。
(七)甲方指派统计结算员:                   。
乙方指派统计结算员:                   。
(八)统计结算以双方现场人员签字的票据为结算依据。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一)合同单价:
清运价按每车        元人民币计。
以上价格均为税后净价,乙方不负责税费和开具发票。
(二)运费结算办法及支付方式:
1、运费结算办法:以现场甲、乙双方统计结算员签字的单据为准。每二十四小时结账一次,结账日下午三点前结算支付前两日的所有完成工作量的工程款,结款率为100%。
2、运费支付方式:                     
                              
(三)本合同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不受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因素限制。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乙方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在贰小时内安排乙方车辆投入正常运行。甲方给乙方实际到场的每辆工程车     元人民币调车费,在工程结束后甲方在工程款内扣回。工程车需加油时,乙方通知甲方安排加油车现场加油,每次结算时甲方扣除乙方之前所欠油款。
2、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车辆进场必备的手续及乙方施工的一切证件,确保乙方设备进场后能够正常运输及运转。
3、甲方保证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干扰。凡由甲方安排装运的所有物品,如因超载原因,导致环保、交警、交通、城管、卫生等政府部门查扣,造成扣车停运,产生的罚款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4、在运输过程中,运输设备及人员遭到社会闲杂人员的骚扰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损坏,甲方应按照实际治疗费及维修费用给予实价赔偿,同时,由此造成的人员误工损失予以赔偿。5、甲方因拖欠乙方工程款,乙方有权暂时停工,因此造成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料场至公路间硬土路面的日常维修和维护。
7、工程如遇变更,甲方应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办理施工签证。
8、甲方在乙方车辆入场前一日必须把施工现场整理完毕,包括运输道路,装车现场,保证道路行驶畅通,如运输工作不能畅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9、合同履行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工,甲方按每天每车伍佰元人民币赔偿乙方;如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导致合同终止时,甲方按每天每车叁仟元赔偿乙方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甲方负责安排乙方驾驶员的住宿。
(二)        乙方责任
1. 本合同签定后,乙方确保在    日内将该工程所需车辆驶入甲方指定位置(上料点:        )
2. 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在该合同有效期内合理的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
3. 乙方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或责任人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乙方在合同期内,在甲方无过错情况下,不停工、不旷工、不无故刁难,确保运行正常,确保工期顺利进行,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将给予乙方每天(24小时)每辆运输车    元/辆罚款。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5. 乙方不得私自转卖所运输的物品如发现乙方私自转卖,则给予乙方每车贰仟元罚款,并追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 乙方在合同期确保一切安全,加强驾驶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现象的发生,如发现一次将给予    元罚款。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和责任,必须由乙方及当事人承担。
8.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与总承包方或同一工地其他施工单位私自联系,如有事须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联系,由甲方现场工作人员与总承包方协商,如乙方违约,甲方将对乙方    元罚款,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9.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程进度、作业时间、作业面、运输装卸地点、路线等完成各项装运任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果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0.乙方所有人员在当地要遵纪守法,如有违法,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八条  附加条款
(一)乙方根据工程量和工程运距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调配运输车。
(二)工程总车量:以实际情况每天运输推算,须满负荷运输。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布日期:[2020-06-18]  共阅[64]次  〖打印此页〗 返回列表
首页 关于我们 律师简介 合同范本 民事法律 司法解释 理论研究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手机:15957139111 邮 箱:1499671749@qq.com